《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》变更公告

致投资人:

【富恩德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】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(以下简称“该基金”)自成立之日起,坚持规范运作,稳健运营。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,我公司拟根据《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》的相关约定通过公告形式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。

1、 【富恩德长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】私募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

 

(一)修订【第【七】章“【私募基金的申购、赎回和转让】”第【一】条“【申购和赎回的场所、时间】”第【2】款“【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(以下简称为T日或开放日)及时间】”的 “【固定开放日】”】

原表述:

“基金成立之后的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”

修改为:

“基金成立之后的每周周五,如遇非交易日,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。”

公告将自【2021】年【5】月【24】日起正式生效

本公告我公司与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。

特此公告!

 

管理人:富恩德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(盖章)

 2021521日】


2021年5月21日 12:37